学前教育条例培训体会,学前教育条例培训体会与收获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10-08 23:46:2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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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条例培训体会,学前教育条例培训体会与收获

晨检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

学前教育法律法规有哪些?

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包含了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组织实施、质量保障等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学前教育的义务性质、基本要求、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方面的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护法》:保护儿童的权益,包括儿童教育权利、儿童保健权利、儿童参与权利等方面的内容。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学前教育机构和从业人员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民办学前教育提供了法律支持,明确了其办学条件、资金支持等方面的政策。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有一些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具体以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为准。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该《条例》经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6号公布。《条例》分总则、保育教育、教育机构、保育教育人员、保障监督、法律责任、附则7章60条,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6月20日江苏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幼儿教育暂行条例》予以废止。

《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是为了促进和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前教育,维护学龄前儿童、保育教育人员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由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月12日通过,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规定,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体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学龄前儿童能够平等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免费学前教育。

此外,学前教育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行儿童优先、儿童平等发展的原则,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遵循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学龄前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2。

对于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学龄前儿童,他们可以申请入园。如果幼儿园接收有困难,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统筹安排。学龄前儿童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 #2。

以上就是《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的主要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学前教育条例培训体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学前教育条例培训体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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