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往年招生章程查询(河南中医药大学往年招生章程是什么)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01-19 08:40:45 211

摘要:河南中医药大学历年招生简章为您介绍了了解中国大学的更好窗口。一般原则和更好的规定。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历年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中国大学之窗

更好的章节一般原则

河南中医药大学往年招生章程查询(河南中医药大学往年招生章程是什么)

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历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以及留学生、华侨、港澳台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等院校。还有台湾学生。是我国最早的中医药高等院校。学校之一。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教育部中医药专业“5+3”综合性大学。招生院校、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领跑者和引领者在河南省。中心。

第六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教育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学科。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同时招收专科生(单独考试招生)。办学模式以全日制学生为主。现有本科专业33个;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

第三章招生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河南中医药大学设立招生就业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河南中医药大学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学校近年来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议、校党委批准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教育部批准。

第十一条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计划,报河南省教育厅、教育部审查和备案教育。学校招生就业部门还将按要求及时将生源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招生考办)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安排少量预约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和教育部备案。主要用于转学比例大于100%时录取符合录取条件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

第十三条往年学校本科项目面向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开放、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西藏等31个省(区、市),并参加全国联合招募华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普通高校学生。参加早期批次、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次、第一批本科批次、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次、河南省第二批本科批次。

第十四条河南中医药大学往年与马来西亚管理科学大学合作开展境外办学项目,开设中医本科专业,学制五年(采取“0.5+3+1.5”模式,即最好学期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学习,第二至第七学期在马来西亚学习,返回河南中医药大学本部河南中医药大学第八至第十学期)。

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学联合学院由中国河南中医药大学与马来西亚管理科学大学联合创办,是经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政府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往年招生专业为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学制四年,办学地点为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

第十五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考生在填写高考志愿时,可以将专业招生类别作为一个专业,填写申请表。

学校招生专业类别:中医学(含中药学、药剂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学、生物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等)、公共管理(含公用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卫生服务与管理、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等专业)、计算机科学(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等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含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

学校建立了学院与学院双轨协同育人模式。大类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将接受大类培养,并纳入学院系统管理。学年结束时,根据学生综合评价成绩划分专业。

第五章入场规则

第十六条招生制度: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监管”的规定。

第十七条升学比例:升学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我校对入学的考生实行“成绩第一,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即先按分数排序,再按专业偏好排序,并分配专业(所有专业转学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如果提交的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学生。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九条按大类招生的外语文学类英语专业,学年末转专业时,仅录取高考外语为英语的考生。中医学专业(海外教育项目)仅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学联合学院药学(中外合作办学)、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没有限制。考生入学后将以英语作为首选外语进行教学。建议非英语考生谨慎申请。

第二十条退学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取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申请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体检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成绩低于所有专业的学生。那些感到满意的人;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在高考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第二十一条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考生身体状况的,学校将组织复试。复试成绩与所申请专业不符的,学校将予以拒绝。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和审查。对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将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我校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条经省招生考试机关认可并公布并纳入高考成绩并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录取,按照省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录取。省。

第二十四条录取完毕后,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将及时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必须按照入学时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往年学费为:

普通本科:医学专业:5500元/生/学年、6000元/生/学年(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文史类专业:44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人民币5,000/学生学年;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合举办的第二批本科专业:护理(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运动康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00元/生学年;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锡耶纳大学合作)、医学影像技术(与意大利基耶迪-佩斯卡拉大学合作)、药学(与意大利基耶迪-佩斯卡拉大学合作)意大利)、药学(与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学学院合作)(中外合作办学)、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

住宿费标准:

龙子湖校区六人间价格为800元/生每学年,四人间价格为1000元/生每学年;

登封校区六人间的价格为每学年800元人民币。

关于马来西亚重庆学院海外教育项目的各种收费标准,请咨询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或查看学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资格进行全面审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冒充他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我校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院校之一。最优秀学生每年可获得8000元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最优秀学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此外,我校还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和在校生综合奖学金。根据每学年综合评价结果,约10%***的学生将获得1000元奖励。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每年约有20%的学生可以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2000元以下的国家助学金;约2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年可领取3300元。学校还通过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为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帮助。此外,学校还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捐赠和支持,设立相应的奖励或资助基金。学校确保没有学生因经济困难而缺课。

我校实行兵役学费补贴政策:退役军人择业可按政策申请减免学费。免试标准按照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可申请学费补贴或助学补贴,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按照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考试合格后颁发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要求并有足够学术潜力的学生可以申请攻读双学位专业。考试合格者,颁发双学位专业学位证书。

河南中医药大学与马来西亚管理科学大学联合开展的留学项目学生以及河南中医药大学与管理科学大学联合学院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符合马来西亚管理科学大学的条件,也将颁发马来西亚管理科学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和地址:

学校招生网站:https://ptzs.hactcm.edu/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

招生咨询热线: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部)

招生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办公室)

招生就业办公室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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