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2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中山大学2022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分数)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08-13 06:35:44 505

本手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号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

我校2022年计划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55名,招生计划如下:

中山大学2022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中山大学2022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分数)

注:具体方案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第三条申请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要求。

(2)须参加学生所在省份与所申请专业(招生方向)对应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统考,以及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成绩须符合学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

(三)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热爱艺术。

第四条招生政策

(一)音乐表演专业录取,采用考生专业省统一考试成绩。我们学校不举办学校考试。

(二)省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自愿投票的,执行其投票办法,按照投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省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省统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4)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第五条收费标准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监督管理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对所有录取考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入学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2)新生入学后,除钢琴等学生使用的公共乐器由学校统一配备外,其他乐器须学生自备。

(三)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门监督职责。

第七条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手册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如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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