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长沙市中考实施方案及答案(2020长沙市中考政策指南)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08-05 03:19:03 174

原标题:2020年湖南长沙市中考实施方案

长沙市教育局公告《长沙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明确了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表演表现仍实行等级制。望城首次纳入城市中考体系。

2020年湖南长沙市中考实施方案及答案(2020长沙市中考政策指南)

为认真做好长沙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29号)机二[2016]4号)、《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5号)、《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湘交通[2019]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规范办学,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考核评价

(一)学术评价

1.笔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数

初三笔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0分)、综合文科(200分)、综合理科(200分)。点)。综合文科的内容是政治和历史,综合理科的内容是物理和化学。

初二笔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形式

文科、地理综合科目实行开卷考试,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笔试科目试卷和答题卡按照网上评分标准打印。

听障学生可免参加英语听力测试。听力障碍认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00Hz、4000Hz纯音听力测试结果表明每只较好耳朵的平均听力损失相等的听障学生达到或大于40分贝,可以考初中。在学术能力测试之前申请豁免英语听力测试。符合免试英语听力条件且需参加英语听力考试的听障学生,可向学校申请注册,由学校向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生)提出申请。办公室)在检查中使用助听器。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公室)编制学校申请表,报市教育考试局。市教育考试局根据情况安排考场并就近放置广播设备。聋哑学生汉语口语考试和英语口语考试按照听力科目免试计划实施。

(4)结果呈现方式

初三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的形式呈现。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科目成绩为以分数(百分比制)的形式呈现。市区(含望城区,下同)初三早期考试科目由二年级生物考试成绩(折合为50分)、二年级地理考试成绩组成成绩(换算成50分)和初中体育期末成绩(60分),换算成期末早考科目总成绩(160分),最终以成绩的形式呈现。

免试学生的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成绩的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学生的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成绩(非听力部分成绩非听力部分总成绩),最后进行评分。展示。

(五)年级划分

E级(即不及格等级)按照各科达到及格标准的分数划分。然后,根据高中教育资源状况和招生批次要求,将及格以上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2.科目考试

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科目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课程的实施,加强音乐、艺术考试,促进学生德、智、体、艺、体技能全面发展。科目考试包括艺术(音乐、美术)考试、汉语口语交际考试、英语口语考试、科学实验考试、综合实践活动考试(含劳动技术考试、信息技术考试)等。各科目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价。其中,汉语口语交际测试和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的“学术水平”维度;科学实验测试和综合实践活动测试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维度的评价依据之一;艺术(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素养”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日常体育成绩、出勤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标准达标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考试科目让学生在学校有两次参考机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汉语口语考试、英语口语考试由学校按照统一要求组织。艺术(音乐、美术)考试采取“统一备卷、分部考试、团体考试,人人必须参加考试”的方式。

3.分数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笔试和学科考试成绩均由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管理。初中应将毕业生学业成绩、学科考试成绩导入“长沙市综合素质评价云平台”。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级方式统一公布,不公布原来的具体分数。

4.提案管理

(一)命题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相关要求,优化命题导向,聚焦核心能力,突出考试基本思路和基本方法,突出主要知识和核心能力的考试,注重考试材料与考试内容的紧密结合。生活实践,注重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解决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试题应充分体现课程标准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终身发展。

(二)提案要求

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专家库已建立并不断充实,由教学研究人员和骨干教师组成。中考出题老师是在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所有考生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和考试保密协议,进一步完善命题、复习、造卷、评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考试质量,消除差错。

5.考试管理

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主管,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具体实施。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命题原则、考试标准和内容形式由基础教育部门主导。命题、评分标准、试卷分析与反馈等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办理,基础教育部门主管。市教育考试局负责考试组织及保密、试卷打印、考试组织、阅卷等相关考试工作,并负责区、县(市)考试的协调工作。

(二)综合素质评价

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价。

2、综合质量评价的实施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长沙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包括具体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评价标准及相关要求。

3、综合质量评价结果的利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五个维度以成绩的形式呈现,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3.毕业及继续教育

(一)初中毕业

一、毕业标准

取得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除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直接插班生外,参加统一学业水平考试,符合下列标准方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

学业评价笔试成绩均达到D级及以上;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维度达到C级以上。

2.补考

初中毕业生笔试不合格的,可以由毕业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对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到C级的学生,学校可以安排补充测试或丰富其证明材料。补考符合上述毕业标准者,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二)高中招生

一、组织实施

市区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中心招生办组织实施。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高中招生招生工作,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市教育局相关方案组织实施。

2.计划发布

城市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发。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的高中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招生计划必须符合国家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分开的总体要求。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大致相当。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分配不少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给本地区初中学校,并予以完善。如何操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公立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计划。

三、录取依据

高中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学业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政策偏好。

4、多元化的招生政策

除划定招生外,普通高中还实行指标生、直达生、特长生、推荐生等多元化招生政策,进一步扩大办学自主权,促进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化发展。

(一)指标生:不低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40%作为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平均分配给招生区域内的公办初中。

(二)直生生:对于直生生,在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规定一定指标,作为学校招收直生生的指标。对口援助学校指标数为通过计算机分配到援助学校并在该校连续学习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8%-10%;托管学校指标为在托管学校继续就读的学生人数。三年内占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3%-5%。受托管理六年的学校将逐步减少直招生名额,第七年降至4%,第八年降至3%。对于我校直考学生,在普通完全初中、高中招生计划中列明一定指标,作为我校招收初中直考学生的指标。学校高中直升目标人数控制在连续三年就读该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

(三)特殊人才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范围内,特殊人才学生,按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特殊人才招生计划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按照政策规定范围以标准招生为准。

(四):高中招生时,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因家庭变故、生病、意外等客观原因学业考试未及格的学生,可凭两名高级教师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推荐学生所在的初中。推荐信及审核由招生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内受理。

职业院校(含五年制高职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城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根据专业发展和就业需要对考生职业素质有特殊要求的,市教育局经局批准后予以公告。入学入院前可进行相关面试、体检或技术测试等,并录入学生档案。不允许单独进行文化考试。面试、体检或技术测试等成绩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标准。

四、保障措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必须通过规范程序和制度创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市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招生腐败,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公示制度

提前向社会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评价结果的使用,以及高中招生和招生工作等。招生办法。通过公告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二)诚信体系

逐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诚信机制。对命题、评分、综合素质评价、招生相关人员签订廉洁协议,建立廉洁档案。同时,采取奖惩措施,督促相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监督体系

市、区、县(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等工作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办法等。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公众对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以向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招生。

(四)责任制度

市教育局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等实施全程监控。严格遵循“属地管理”、“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责任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区、县(市)、学校绩效考核。校长、纪委书记均为第一责任人。如有违规,经查实,对学校主要领导、纪委书记、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对个人年终考核给予降级处理,并给予处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进行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优秀评价资格、年终考核降级等处理。

5、其他事项

(一)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本方案由长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公告之日起施行。以往文件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按本预案执行,有效期一年。

长沙市教育局办公室

发布于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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