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07-27 14:09:55 73

陕西教育新闻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所属高等学校: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硕士学位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主要途径,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研究生招生考试环节多,考试工作复杂,考试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面临诸多挑战。必须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执法和监督工作,以达到保证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目的。提供科学、公平、安全、有效的保障。现将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保密监督检查,确保研究生考试安全

要牢固树立“考试安全是第一要务,安全保密是生命线”的意识。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硬件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机要室达标率达到100%,标准化考场利用率达到100%,其他所需保密设备配备齐全。要加强涉密人员管理监督,选拔政治素质、法律意识、责任心突出的人员负责涉密相关考试,加强涉密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人员队伍,提高履职能力和素质。要督促研究生考试管理部门按照《保密法》的规定完善考试安全保密制度,强化制度落实,使制度成为可执行的方法和可操作的措施,提高考试执行力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保密责任落实机制的监督检查,将安全保密责任一一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层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保密责任,信守承诺,并履行保密责任。

二、严肃审查作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研究生招生、考试部门进一步改进考试作风和考试纪律。2014年,全国研究生考试全部在标准化国家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纪检监察部门要监督考试机构检查考点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和网络监控系统是否正常使用,各考点设施是否齐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信号屏蔽器、金属探测器等设备可以有效防止作弊。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在全国统一考试和各招生单位复试期间,通过考试指挥平台视频监控和现场抽查相结合,检查考试作风和考试纪律。加强对考试人员、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大规模舞弊。要严格执行《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加大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督促考试机构严惩作弊人员,严肃处理考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

三、加强重点环节执法监管,严格招生工作纪律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各招生单位和教育考试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招生政策和规定,不得采取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悖的招生方式。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命令。不,这是禁止的。考前要加强命题老师的管理,严禁命题老师参加考研培训和个人辅导。要加强数据信息监管。试卷扫描数据光盘必须与纸质试卷归为同一级别。试卷和考试成绩数据的扫描数据光盘必须及时报同级教育督导部门备案保存。加强整个评分过程的监督,并对整个评分过程进行录像。加强复试检查和监督,重点核查复试工作人员是否落实回避政策,确保导师、考官在复试前不与考生进行个体接触。有条件的招生单位应当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并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复试考官。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维护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

要加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监管,鼓励招生单位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检查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录取办法等重要信息是否公开及时、充分、规范。拟录取名单是否及时、全面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加大对推荐免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独立考试、特殊招生等特殊录取类别考生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纠正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不规范的情况。要设立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出现的问题。

5、严格落实责任,打造优秀的研招考队伍

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考试招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研究生招生考试泄露国家秘密、滥用权力、徇私舞弊、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坚持“管行业要规范作风”、“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招生考试责任制。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牢固树立“问题不发现就是失职,问题不及时处理就是失职”的观念。纪检监察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有关部门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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