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统计工作方案(教育统计工作自查报告)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01-29 03:25:24 402

教育统计工作计划样条1

第一条为了有效、科学组织教育统计工作,保证各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教育管理和多层次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教育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特制定本条例。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方案(教育统计工作自查报告)

第二条教育统计是了解教育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重要手段,是制定教育政策、编制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实施科学教育管理的基础工作。教育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实施统计监督。

第三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所属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填报教育报告。法规。统计调查问卷提供教育统计调查所需的统计信息。

第四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配备统计干部。各级教育部门在开展统计工作时,应当加强与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合作,接受统计业务的指导。

第五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重视和加强教育统计现代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现代计算技术、传输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教育统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第六条各级教育部门、学校统计机构和统计干部应当实行工作责任制,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教育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等职权依照统计法的规定行使,不受侵犯。

第七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人必须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培养和考核统计干部,表彰先进。有关领导或者统计干部违反统计法的行为,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教育统计调查

第八条按照统计法关于开展部门统计调查的规定,全国教育统计调查项目及其调查计划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印发,报国家统计局备案;调查对象超出教育系统范围的,报国家统计局批准后下发。地方教育统计调查项目及其调查计划由当地教育部门制定、印发,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调查对象超出教育系统范围的,须报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批准。

第九条依照统计法和本条例批准印发的教育统计调查计划,必须在调查表右上角标明表号、统计机构名称、批准或者备案机构名称和批准文号。被调查单位和人员必须准确、及时、免费填写报告。

第十条国家统一的教育统计标准,包括统计分类目录、指标含义、计算方法、统计编码等,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可以制定补充统计标准。

未经制定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教育统计标准。

第十一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有权拒绝填报违反统计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统计报告。

第十二条为保证教育统计调查数据准确、可靠,必须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归档制度,逐步规范统计基础工作。

第十三条教育统计调查应当采用多种调查方式和方法。除统计报表综合调查外,要积极采取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方法,全面深入了解和反映教育发展状况和问题。

第三章教育统计分析

第十四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在掌握基础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政策、发展规划和各项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施统计监督。同时,积极开展统计预测工作。

第十五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重视经济建设与教育发展关系的研究,加强教育经济效益的统计和综合分析,积极开展教育效果评价。

第十六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统计干部必须定期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学会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积极采用现代统计方法,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

第四章教育统计管理

第十七条全国教育统计调查和地方教育统计调查范围内的统计数据分别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地方各级教育部门统计机构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建立统计数据审核、查询、修改制度,保证统计准确。上报的统计资料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和统计干部审核并签字或者盖章。单位负责人和统计干部必须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第十九条教育统计数据的提供和公布,必须在第十七条规定的统计数据统一管理范围内,经单位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由国家决定。

第二十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做好国家保密的教育统计数据保密工作。

第五章教育统计组织

第二十一条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全国教育统计工作的统一组织和管理。国家教委在计划财务司设立统计处,各业务司局根据统计任务需要配备统计干部。

国家教委计划财务司统计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教育统计调查项目、调查计划和教育统计标准,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国教育统计基础数据。

2.对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施统计监督。

3.制定全国教育统计工作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统计法律法规。

4、组织协调委员会各业务司局的统计工作,包括商业统计、劳动统计等。

作对象的拓展、工作手段的更新,信息技术是发展方向。

然而现实中,档案部门的计算机意识较弱,时代紧迫感不强。现行的管理手段仍停留在传统的手工管理阶段,工作效率低,档案人员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信息开发,即使做了一些开发工作,质量也不高。究其根源,除机制、经费等因素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有些档案工作领导对计算机在档案管理中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缺少计算机管理档案的意识和愿望。认识不到位,人财物的投入也不可能到位,缺硬件少软件,自然也就留不住优秀人才。整个档案队伍中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太少,现代科技理论与管理技能层次较低,知识结构不合理,因而档案管理水平很难有实质性的提高。

这些状况表明,在信息化时代强化档案人员特别是档案领导干部的现代化意识、科技化意识、计算机管理档案的意识,在加快档案由手工管理向计算机数字化管理的转变工作中是至关重要的,也是非常迫切的。而这种意识的形成,不仅需要一个过程,而且需要以多种途径或方式逐步来实现。笔者认为,增置档案人员计算机技能统计内容,无疑是个强烈的指示信号,也应是一种有效途径。这将会促进档案人员关注档案工作现代化,自觉学习计算机知识并积极应用计算机技术。通过增置计算机技能统计内容,借助年报的地位与影响来提高人们对计算机技术的认识,可强化档案人员的现代化意识,加快档案工作现代化建设。

四、增置计算机技能统计这项内容,可及时反映档案工作方式、手段、准则的变化及对档案人才需求的变化,可加快我国档案队伍现代化建设

社会信息化的建设与发展,电子文件的产生与管理,档案工作对象的变化、范围的拓展要求档案管理必须加快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与之相适应,档案管理的评估考核体系也应该发生变化,档案人才结构必须进一步优化调整。年报中计算机技能统计内容的增加、指标体系的调整,是档案人员综合素质考核体系、人才结构需求将要调整的指示信号。人才结构的变化又必然对档案干部队伍现代化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增置计算机技能统计内容对档案干部队伍现代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可科学地指导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特别是现代科技教育。首先体现在指导档案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特别是现代化管理继续教育规划的科学编制上,其次体现在指导档案人员继续教育活动的有效实施上。目前在职档案人员的继续教育成效显著,但关于计算机等现代科技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比重较小,实际效果不理想。撇开参学人员层次不一、需求各异等因素不论,这也与举办者对参学对象的基本情况缺乏必要的了解和分析有一定关系。若能及时了解档案人员的计算机技能掌握情况,这种被动状况将会随举办者心中有数、活动有备而得以扭转,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会有所增强。可见,掌握档案人员计算机技能整体状况,不仅是编制继续教育规划,特别是计算机知识技能继续教育规划的需要,而且还将有利于科学、合理、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继续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与效益。

二是有利于指导在职人员档案专业教育课程改革和培养方向的调整。社会需求是档案专业教育发展的基石。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是信息化的时代,新的时代对档案人员提出了多元化、高素质的新要求,统计内容的增加是新要求的强烈反应。因此,增设计算机技能统计内容可促进档案专业教育加快改革步伐,调整人才培养方向,以适应时代需求,还可促使专业课程“厚基础、重科技、宽口径”,增加“计算机信息管理”、“办公自动化”等有关现代科技课程的比重,把档案学建设成为档案管理与计算机信息处理有机结合的、多学科兼容的边缘性学科,使档案专业教育向信息处理方向调整,增强专业教育的活力,拓展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增强档案专业毕业生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有利于增强档案人员的终身学习意识和时代意识,促进干部队伍知识结构的改善和优化。21世纪是以人力资源为基础的知识经济时代,竞争的焦点在人才,而人才的竞争实际上是能力的竞争,能力又主要体现在“创新”、“适应”上。就档案工作而言,“适应”主要体现在要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适应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的管理,适应全社会信息化、网络化与档案管理数字化;而“创新”则是档案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适应”的更高层次。计算机技能统计内容的增加,实际上是在向人们发出这样的信号:人才结构正在优化调整,原有的知识技能已不适应时代需求,档案专业毕业的优势也在不断弱化,不及时掌握计算机等科技本领就不能适应时代需要。此外,时代在发展,年报统计指标体系随之调整意味着社会需求在不断变化,只有终身学习,与时展同步,才能适应发展,才能抓住发展的机遇,才能积极迎接新的挑战。

五、增置计算机技能统计内容,有利于加快档案管理专业软件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有限的计算机资源

虽然目前档案管理软件已进入专业化开发、商业化推广阶段,但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优秀档案管理软件系统推广应用的难度却很大,非常有限的计算机资源浪费相当严重。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由于档案部门缺少懂计算机技术的人才导致了引进软件困难,而且即使引进了也很难发挥作用。若在年报中增加计算机技能统计内容,则有利于从机制上督促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加强计算机系统的建设,加强对档案人员计算机技能的培训教育,也有利于增强档案人员学习计算机技术、应用计算机技术的自觉性。档案队伍计算机技能提高了,档案管理软件推广应用的难度也就随之降低了,这样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也就加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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