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六部门发文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我省六部门发文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08-17 04:14:06 118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4月13日,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发出通知,提出用3至5年时间,打造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高、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

通知指出,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围绕“立德为先、引领骨干、提高全员”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紧紧抓住影响新时代乡村教师建设的突出问题,要求科学谋划,攻坚克难,解决问题,齐心协力,精准施策,补齐短板,突破困境。着力破解瓶颈、补强薄弱环节,大力推动乡村教师高质量发展。

我省六部门发文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我省六部门发文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要把思想政治、师德作为乡村教师的首要评价标准,深入开展师德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树立乡村教师良好形象。

引导教师立足乡村,做乡村振兴和乡村教育现代化的推动者和实践者;通过师生结对帮扶、家庭访谈、助力乡村振兴等活动,加强教师参与社会实践。引导家庭教育发展,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和特殊困难学生,形成家校联动教育,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各地要加强与师范院校合作,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优化人工智能应用等课程,培养一批愿意扎根农村学校的高学历人才,加大农村学校教育学硕士、教育学博士培养力度。

培育农村骨干队伍,基础教育教师“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向乡村教师倾斜,深入实施“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名师带头行动”、扩大农村首席教师计划实施范围,加强农村首席教师培训。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培养一批农村能用、能教、能留的优秀教育人才。

全面实行城乡中小学教师统一编制标准,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确定。在师资配备上,向农村学校倾斜,重点解决师资全覆盖问题,确保国家规定课程全部开设。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轮流池”制度,确保附属中小学按需补充师资。中小学教职工数量每三年动态调整一次。严禁占用、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严禁长期空置编制、不更换编制、聘任编制外人员。深入推进“县管校招”,实行教师集中管理,促进教师有序流动,盘活教师资源,释放教师潜力,激发工作动力。优先招聘教师,满足农村、困难边远地区中小学和体育、音乐、美容、心理健康等急需学科的教师需求。并辅以统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岗计划、硕士学位计划、公费师范生、优秀教师计划、人才引进等方式。

继续推进县内校长与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赛、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教师互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乡镇中心学校积极引导优秀学生。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弱势学校流动,有效提高了交流轮换工作质量。继续完善农村教师薪酬保障机制和绩效工资政策,全面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农村教师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保障乡村教师享受医疗救助等政策,定期对乡村教师进行体检。完善城乡一体化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和购房补贴制度,推进农村教师周转住房制度建设,改造、装备和建设新型农村教师周转宿舍。

通知还明确,职称评审和招聘要向农村倾斜,落实人文关怀,优化农村教学环境。明确长期在农村任教的中小学教师在申报职称时可以放宽学历要求,适当提高其教育教学绩效考核权重。对于分居两地的乡村教师,可通过跨地区协商、省内调动等沟通方式解决两地分居问题。在培养晋升、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严格控制城市学校私自聘用农村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引导人才有序流动。切实解决县域学校乡村教师骨干选拔调出和乡村教师“去不了、留不住”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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