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专升本招生简章(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01-30 09:46:13 819

摘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简章为您介绍了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往年招生简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往年通识教育工作的规定》《关于《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保证.

往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招生往年本科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有关事项的文件要求,为保证山东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专升本招生简章(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

更好文章本文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流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三条学校代码:13999。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独立学院。

第六条学校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正阳门大街66号。

第七条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指导招生工作实施,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工作。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网站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告为准教育之中。对参加专科升学统考且符合学校同专业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历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转本科招生情况。

第九条专科升本科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往年本科考试招生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进入该项目的考生,按照专升本考试成绩录取。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允许退会。

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程序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省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冒充、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体检、复核要求的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专科转本科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通过奖、贷、补、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金、“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助学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

第十四条专科学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二年。根据政策规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修满相应学分,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加盖“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印章。如有变更,以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最终公告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冒用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正阳门大街66号

招生咨询热线:0538-53978885397999

邮政编码:271000

学校网站:sdor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or/

邮箱:sdorzsb@163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负责解释。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