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学前教育课程顶替学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学前教育课程顶替学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十八条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2021年修订的教育法律法规包括:《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法》、《实施细则》、《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补助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修订时间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义务教育法》修订于2020年12月31日;
2、《高等教育法》修订于2020年10月30日;
3、《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法》修订于2020年12月7日;
4、《实施细则》修订于2020年11月25日;
5、《学前教育法》修订于2020年11月24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补助条例》修订于2020年11月23日。
我支持陈春秀重新入学,理由有以下几点:
1、虽然陈春秀现在已经36岁,而且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是他能够在40岁之前毕业,如果按55岁退休的话,还可以工作15年以上,交纳15年社保,老了可以申请退休。
2、现在国家对校园招聘的政策主要面向应届毕业生,如果不获得全日制大学毕业资格,如果不通过大学毕业,求职会受到很多限制,很难找到正式工作。
3、有人担心她基础跟不上的问题,其实他这段时间一直没有放弃学习,参加了成人高考,而且被曲阜师范大学录取,说明他的基础知识还可以,进入山东理工大学学习应该没有问题。
4、关于带孩子的问题,这也是很多人顾虑的,上过大学的人都知道,大学的时间还是比较宽松的,其实像陈春秀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在学校周边租房居住,如果再有家人协助,既可以照顾孩子,也不耽误求学。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我认为陈春秀还是值得再读一遍大学,了却自己没有经过全市教育的遗憾,也能够通过上学改变自己命运,不知道大家觉得有没有这种可能?
选择什么样的生活和读不读书那都是陈春秀自己的权力,再者16年前受到伤害的人是她,我想很少有人能够体会到她的感受吧!
在那个年代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大学,从而能改变生活那是很多人很多家庭的期望。当一个人发现自己努力的成果,被他人盗取,侵占的时候,我想这对她的人生都是一种伤害。
第 一 : 16年前陈春秀虽然没有过本科线,但还是被山东理工大学的大专线录取了。迟迟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是因为有人冒名顶替,这不是她的错。
第 二 : 一家人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供她读书,在误以为自己没有被录取的情况下,她内心一直都很自责,同时也很遗憾,之后就不如社会参加工作。她的生活本不应该如此。
第 三 : 结婚后,她从事幼教工作,是因为报考成人高考,这才发现自己16年前被冒名顶替。说明她一直都没有放弃自己的大学梦想。
第 四 : 如今提出合理的请求,要求自己重新入学,家里人也很支持她,而且山东理工大学也表示愿意积极协调。有这个完成梦想的机会,为什么就不能呢?
都说高考是社会的基本公平,人们支持陈女士重新入学,只不过是想要维系这种基本公平不致于坠落。虽然,陈女士被人冒名顶替,于她而言,早已失去了这个基本公平,但如能重新上大学,也算是迟到的补偿。
这种补偿,即使没有什么现实益处,即使就像在大海里撒一泡尿,激不起浪花,掀不起波澜,增加的海水容量,也可以忽略不计,但既然当事人陈女士希望如此,人们当然应该支持,你管人家多少岁几个孩子呢。
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近年时有报道。结果呢,往往是注销冒名者学籍就算完事。涉及到的冒用身份、伪造公文、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等等问题,似乎就没人深究了。对于冒名顶替的受害人,也没什么说法,更没采取什么补救措施。这次陈女士事件也是这样,仅由大学表示要一查到底,而冒名顶替的链条有诸多环节,大学只是其中一环而已。
陈女士先是向大学要求重新入学,被拒。后来陈女士对媒体又表达了入学愿望,大学才表示“高度重视、积极协调”。陈女士究竟能否如愿重新入学,还不一定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学前教育课程顶替学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学前教育课程顶替学生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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