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家庭教育讲师条件要求,招聘家庭教育讲师条件要求是什么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09-30 08:33:11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招聘家庭教育讲师条件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招聘家庭教育讲师条件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学校要求家长义务去学校做门卫,合理吗?

本来就是学校的份内事,学校却要学生的家长去义务承担,真是大天下之笑话。我曾经见过一些民办学校期末考试时要求家长去义务当监考员,与其说是增加公平起见,倒不如说是增加家长的精神负担。一些民办学校要求学生家长早上去学校当义务执勤员,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学校的所作所为从表面上看是一切都是为学生着想,其实就是为了省钱省力方便自己,为自己的利用着想,增加家长们的负担。实属变相剥削学生家长们的劳动价值,可恨可恶!

招聘家庭教育讲师条件要求,招聘家庭教育讲师条件要求是什么

绝对不合理 ,学校家长是平等关系,学校无权要求家长去做家长不愿做的事,一般学校都雇有保安,要求家长做门卫,不但无理,还很过分。

家长可以配合学校老师对学生的学习监督,也可以就学生的习惯养成,卫生等习惯的培养等问题达成协议,至于家长会老师指责家长,防疫期间要求家长捐助防疫物资等情况,及提问说的让家长义务当门卫都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现实的.

学校是政府部门管理下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阵地,有关经费都有教育主管部门拨付,即使经费不足,也不能转嫁给学生家长,增加学生家长负担,除非家长自愿,否则就是不合理的,就可明确拒绝。

学校要求家长去学校门口当门卫,我是不认同的,但是如果是学校招募协助志愿者,家长自愿报名去学校门口协助学校开展工作,我觉得是可以的!

现在的教育讲究家校合作,学校和家长之间都希望通过合作来促进学生的成长!因此,如果学校校团委组织招募校门口志愿者,我相信有时间的家长也会积极参与的,毕竟家长做志愿者,也很好给孩子做一个好榜样,培养孩子正确的价值观。但是,学校不能要求家长去门口站岗,毕竟不是所有的家长都有时间的,每个孩子的家庭不一样,可能有些孩子父母家庭富裕,不用怎么去工作都能维持家庭开支,因此,他们有时间参加校门口站岗活动。但有的孩子家庭相对比较拮据,特别是入城务工子弟,这会对人家家庭有很大影响!

综上所述,我觉得通过招募自愿者方式比较好,而不能做强制要求,谢谢!

学校要求家长义务去学校执勤,我认为很有必要,理由如下:

1.家长去学校执勤这是家校共育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全国各地都有推广。

2.家长执勤可以参与学校管理,了解学校的日常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3.家长可以进班听课,了解孩子学习情况,及时和任课教师交流,获得第一手孩子的学习情况。

4.家长执勤可以参与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监督检查,促进提高质量管理。

总之,家长入校执勤是一项长期化、系统化的工作,是一项双赢的工作,值得好好推广。


长沙托管班女老师遭围殴,撕内衣、踢下体、掀裙子,施暴者犯法没?

针对此次事件警方已介入调查,涉事家长存在违法行为不存在争议

近日,湖南长沙某托管班一名女生因为丟了钱于是用纸条写上“谁进来一秒钟就得死”等狠毒的话,并且贴在班级门口,小学生毕竟有着好奇心理,就有学生偏偏要进去看看,于是双方发生了冲突。

托管老师在了解情况后把女学生的家长找来谈话,可能是老师的言语有些直接导致了家长的不满,这位家长纠集了几人对老师进行了残忍的围殴,过程中有人将手伸进老师衣服里把内衣解开,有人在撕扯老师裙子,而家长则是用鞋子的尖锐并非狠踢老师下体。

据悉这位学生的父母早已离婚,他的父亲在说道前妻时也是一副不屑,并说她就是这样一个人,由此可见的是这位学生母亲平日子应该就是骄横惯了,不过这次对托管所老师做出如此行为她也会付出该有代价的。

目前托管所老师已经在做伤残鉴定搜集证据,托管所的监控视频也拍下了家长打人的全部过程,老师在被围殴过程中因下体遭到猛踢甚至是出现了小便失禁,家长肆意滋事加上故意伤人两项罪名是一定被坐实,至于其他的还要视老师的伤残鉴定结果而定。

家长打人的过程中孩子全程都在一旁,这样的言传身教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怎样的影响?

恶劣!事发湖南长沙,因为在学校小孩间的矛盾,一女老师就遭到家长带人围殴,并且恶劣到撕内衣、踢下体,致使该女教师小便失禁。

事件回顾:5月26日,长沙市开福区的某学生托管机构,当时,一名女孩儿丢失了钱包,小女孩特别生气又急于找回钱包,就在教室门上帖子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不是我们班的人不能进入,谁进来就少一条腿,进来步到一秒钟就得死”,如此凶狠的话很难想象竟然出自一个小女孩之手。

彼时,就有一个小同学不忿,就想进来看看是不是真的就会一秒钟死掉,所以两个小孩之间就爆发了冲突。

老师闻讯赶过来,拉开了小孩,并且通知了小孩家长过来协商解决,在沟通过程中,托管老师与丢失钱包女孩的妈妈言论上发生了争执,小女孩的妈妈就叫来两人对托管老师进行殴打。

事发监控显示,一个男的首先动手,被打老师就喊“我要报警”,动手的人就抢夺她的手机,其它两个女人也开始动手殴打女教师。

男的压住女教师的头和脖子,控制住她的双手让另外的两个女人殴打,更为让人不齿的是,男人竟然伸手伸进女教师的胸部,撕掉了老师的内衣。

还有一个黑衣女人倚仗人多,在女教师倒地后,把她的裙子扯烂,白衣女人用脚狠踢女教师下体,致使其小便失禁。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被打老师已经到医院进行治疗和伤情鉴定,相信警方会给出合理的处理结果,让制造这起耸人听闻的恶性事件的当事人得到应有的处罚。

启示:这是一起给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恶行,必须严惩施暴者,给女教师也给社会一个正能量的交代。

7岁看老,但绝不能忽视小孩被后的家长,正是家长的流氓无赖、素质低下才有了这样的社会现象出现。

围殴女性、撕内衣、踢下体、掀裙子,施暴者犯法没?毫无疑问,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否则难以平民愤。不过呢,似乎也没这么简单吧。

时间】2020年5月26日

地点】湖南长沙开福区某托管培训机构

起因】一个三年级的托管小女孩因为把钱弄丢了,于是在门上贴了一些比较极端的话:“谁敢进来就少一条腿,谁进来一分钟就得死”。其他学生看到后,对这种行为非常反感,偏要闯“虎穴”,结果与这个女孩发生了冲突。

托管班李老师就事情经过与女孩妈妈沟通、调解。可能是言语上过于直接,导致女孩家长“火冒三丈”,纠结一男一女围殴李老师。

结果】在围殴过程中,一黑衣男子见到李老师,直接将不知名的红色液体泼在她脸上和头上。 看到李老师想报警后,抢走她的手机。前来的男子用膝盖按住李老师的头和脖子,拖在地上,死死捆住李老师的双手,让两名女子疯狂殴打她。

更令人发指的是,在殴打同时,其中一名女子和男子还把手竟然伸进李老师衣服,将她的内衣全部撕开,另一个女子撩起老师的裙子,并全部撕烂。 而那名女孩的母亲用尖头皮鞋丧心病狂地用力踢踹李老师的下体,导致李老师小便失禁。

辖区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此次打人事件,李老师也在等待伤情鉴定结果。等结果出来后,就可以视严重程度,对这些施暴者做出该有的惩罚了。

看似是普通的冲突,其实也有故意伤害的意图。如果以刑事案件来处理,又好像过于严重了;以民事案件处理,又难以平民愤,此行为实在是太过分了。

不过呢,从这个事件中,也可以反映出几个问题:

长沙托管班女老师遭遇暴力殴打,应该是刑事案件,但很可能按治安案件处理

案件描述:

5月26日,长沙某托管班一三年级女孩丢了钱。女孩在教室门口贴上了写着“禁止上课”、“不是我们班的人禁止进来”、“谁敢进来就让你少一条腿”、“谁进来1秒钟就得死!”等等威胁性语言的纸条。有个小孩不信邪,就想尝试一下进来会不会真的死掉,于是和小女孩发生了冲突。

托管班老师李佳通知小孩家长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李佳老师说话太直,激怒了女孩母亲,伙同一男一女对李佳老师进行了暴力殴打。男子向李佳泼红色不明液体,后将其摁在地上拖行,并用膝盖顶住李佳的头和脖子让另外两人殴打。期间,男子和女孩母亲将手伸进李佳胸前,把内衣全部撕开,另一女子将李佳裙子撕烂并掀开。女孩母亲用尖头鞋使劲踢李佳下体,导致李佳小便失禁。

派出所和媒体介入

随后辖区派出所介入,李佳老师正在做伤情鉴定。

按照一般情况,这种处理会参考伤情鉴定结果。如果属于轻微伤,事件会被定性为治安案件,以民事赔偿为主,打人者处拘役或管制;伤势属轻伤,判为有期徒刑半年;伤势在轻伤和重伤之间的,被判为有期徒刑一年;伤势逼近重伤的情况,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施暴者的行为极度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在施暴的过程中,带着明确的羞辱受害者意图,如撕内衣和裙子、掀裙子、踢下体,并且是当着托管班孩子的面实施的暴力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女孩母亲有雇佣他人实施暴力殴打的行为,应该增加20%处罚基准。

一般情况下,考虑到考核问题,辖区派出所会对双方进行调解,最后以治安案件进行处理。而伤情鉴定的结果,很多时候……你懂的。所以,个人对处理结果并不乐观。

通过媒体了解到,女孩的父母刚离婚不久。在电话采访中,女孩的父亲显得很通情达理。他表示老师的话虽然直接,但是出发点是好的,因为老师说的都是事实,处理这种事情自己一人去就行了。对于女孩母亲带去的那个男人,父亲只是说“我知道”,显得意味深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招聘家庭教育讲师条件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招聘家庭教育讲师条件要求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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