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创新点检察,家庭教育指导创新点检察工作总结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10-08 09:05:26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创新点检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家庭教育指导创新点检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有哪些?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家庭教育指导创新点检察,家庭教育指导创新点检察工作总结

基本内容:

家庭保护:

①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②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③不得虐待,遗弃,歧视未成年人。

④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等

学校保护:

①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从六个方面升级对未成人的的保护:加强家庭保护,细化了家庭监护职责;完善学校保护,从教书育人和安全保障两个角度规定学校、幼儿园的保护义务;充实社会保护,强调了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新增网络保护,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强化政府保护,对国家监护制度作出详细规定;完善司法保护,实现司法环节的未成年人保护全覆盖。

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各方都应该怎么做?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30日举行的第39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中,特别邀请各方的代表参加“6+1”未成年人保护论坛,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展开讨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

2021年(6月1日)是六一儿童节,也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法”)施行的日子。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政府保护、网络保护,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发展完善了家庭监护、国家监护制度,创新发展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突出“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明确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等。

“两法”将近年来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创新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和支持起诉等制度机制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对涉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开展法律监督的职责,进一步拓展了检察机关履职范围和方式,完善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

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云南将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专项监督”作为贯穿本次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主线,重点监督五类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包括:因监护问题引发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涉在校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嫌疑人通过网络或社交平台引诱、欺骗、威胁未成年人实施等“社交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人卖淫类性侵案件;早婚、早育类性侵案件。

通过以点带面、有的放矢,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发现案件背后暴露出来的家庭、学校等社会问题,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作用,研判、总结、规范、加强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律监督工作,从中发现、纠正并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治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力争实现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理念、能力、水平、质效有明显提升,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强,形成一批值得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制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家庭教育指导创新点检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创新点检察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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