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考加分项目及加分政策表(重庆高考加分项目及加分政策是什么)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01-23 04:54:40 505

摘要:为您介绍重庆市高考加分项目及加分政策。根据《重庆市普通高校历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重庆市历年高考加分录取关怀政策一、加分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录取时计入考生统一考试总成绩……根据《重庆市历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主要招生政策今年的院校有:有以下3类:

历年重庆高考加分录取政策一、加分备案

重庆高考加分项目及加分政策表(重庆高考加分项目及加分政策是什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入学时统一考试总成绩中加一定分数(所有护理分数只能加文化分数)。如果符合大学入学条件,学校将决定是否录取他们。同一考生满足多个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分,不得累加。

退役军人个体户;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考生;军人因公牺牲子女、警察因公牺牲子女、被授予二等(含)以上荣誉称号报考市属高校的公安人员子女警察被录取后可以加5分。

重庆市少数民族地区(含自治县、民族乡)少数民族考生;烈士的子女;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含)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军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文体类考生可加5分)点)。

2.优先提交或录取

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相关院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可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由各院校安排应积极支持。

平时荣立二等功、战时立三等功以上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困难边远地区、二类或者三等功以上军人的子女、一等至四级伤残军人的子女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指定的海岛以上军人子女在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四个以上困难偏远地区工作满二十年的军人子女、在四个以上困难偏远地区工作满十年的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指定的国家或特殊岛屿,飞行或停飞不满1年,或已达到飞行年龄的;服役***年限的空军军人子女、服役***年限的军人子女在船舶上工作20年以上,在航空航天、核相关岗位工作15年以上军人子女,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符合相关院校录取条件的,优先考虑到入学。

军队退出现役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民警一级至四级因公致残的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优先录取。与其他候选人的条件相同。

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及其子女按照教育部军人优惠政策报考国家统一考试。

经青年志愿者联盟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体系认可并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与其他候选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散居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直升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和体育、残疾等各类单次入学考试的考生不享受上述照顾政策。

符合上述政策关怀项目的候选人,须经过个人申报、相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可予以认定。考生及其加分和未公布的分数不得计入所提交的成绩并使用。

3.其他

定向就业招生和非定向招生同时招生。学院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无法在学校调整分数线内完成的,可在学校调整分数线以下、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以上20分以内补报。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方向意愿择优选拔。

实行平行批次自愿提交。定向就业招生将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按学校、按专业、按分分批次进行筛选选拔。对高校内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经征集志愿者后仍无法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转为非定向就业计划。

对于特殊贫困项目(国家专项)和市级农村学生群体本科专项(地方专项),如录取时征集志愿者后仍不能完成计划的,可适当降低分数以录取愿意的学生。经重庆市招生领导小组同意的考生。

对于个别在线生不足的高校,在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数内征集志愿者后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提出申请。经重庆市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对有意录取的考生,可适当降低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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