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招会2021(《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06-24 14:26:15 584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请跟随小编了解通知具体内容!

01申报范围

广东高招会2021(《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申请人应根据自身专业技术职务和《营业执照》的要求,认真、客观、真实地填写申请表。应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送单位审核并公示。

1、做好材料审核工作。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人单位必须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申请人提交的每份评审材料均须有评审人员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评审时间(审核后复印件须注明“经评审且与原件一致”字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应当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2、好评前做好宣传工作。单位必须将申请材料特别是《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及投诉处理部门和电话按照规定在单位显着位置张贴或者在单位网站公示。其他申请材料应当放置在单位内相对固定的公共场所,以便于查阅。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发现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将不予提交,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当如实陈述,并先提交审核材料。核实后,结果将及时报告省政府。陪审团办公室。

公示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上添加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传会计职称评审系统。

省级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明确审核负责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将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纳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请审核的重要参考。

非公有组织、省直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的申请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省高层次评价委员会办公室。

省高评委办公室对省主管部门、市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省高评委办公室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提交的申报材料,将按原提交渠道及时退回。

申请人经省高专办审核同意后,应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补的,视为放弃申请审核。

(七)纸质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

1、申请人要求的纸质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A4纸双面打印;由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加盖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主管部门盖章)。

(2)《广东省职称评审表》1份(A3纸单面打印,不超过1页;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加盖所在单位印章)。

(3)《()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1份(A4纸打印)。

2.地市申请人的提交要求。地市申请人应于2023年3月15日前向当地市财政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附件3)。地市财政部门应于2023年3月17日前对本地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省高评委办公室。省高级专员公署不接受地市及其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3.省级单位申请人的提交要求。省属单位申请人应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快递至省高评委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2楼西侧省会计学会。

05评估费用标准

根据《2022年广东省会计职称评审表移交登记表》(粤价函[2012]1122号)的规定,审查收费标准如下:

1、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700元/人(含审稿费500元、图书鉴定费200元);

2、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840元/人(含审稿费500元、论文评审费200元、答辩费140元)。

无论评审结果是否通过,已缴纳的费用均不予退还。

06审核结果公布

(一)公布批准候选人名单。经批准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广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布。

(二)评价后予以公告。申请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后评价公示,后评价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省高审委办公室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签字报告。

07材料返还及证件领取

(一)审核通过者的材料将被删除。审核工作完成后,地市审核通过者的《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财政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由当地市财政局汇总发放。省级单位考核合格者的申请材料由省级高评办公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由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丢失不可补发。

(二)职称证书(电子证书)打印。审核通过的人员可登录《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自行下载、打印职称证书。将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附录:

1.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2、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申请材料填写指引

三、受理会计职称评审申请材料的单位名单

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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