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2021本科招生简章(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作者:教育资讯网 2024-06-24 16:59:18 771

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简称上海科技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建、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9月30日获批,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2022年2月14日,学校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致力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培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科技解决方案和发挥智库作用,积极参与高等教育改革,参与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努力建设小规模、高水平、国际化的全球性研究型创新型大学。

学校计划2023年目标全国18个省(市)选拔招录500名本科生。为继续探索“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选拔招录模式,学校将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

上海科技大学2021本科招生简章(上海科技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一、招生省份

2023年学校电话: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8个省(市)开展本科招生。

二、招生规模

学校计划2023年面向全国18个省(市)招收500名本科生。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校园开放日”报名情况确定各省(市)招生人数”。

三、招生专业

学校计划2023年跟进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管理科学、工业设计等11个本科专业招录学生。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管理科学、工业设计专业仅在部分省(市)招录。学校在高考录取阶段满足被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入学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公开公正的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四、报考条件

理工科基础扎实,科学创新、批判性思维、人文素养、沟通协作、社会责任等综合素质优良,具有学科专业知识,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凡须参加物理考试的均可报考我校。

五、“校园开放日”报名要求

1.网上填报

符合上海科技大学2023年申请条件的考生可拨打即日起至2023年5月5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s://apply.shanghaitech.edu.cn/,在线填写“校园开放日”申请材料。

2.报名材料

(一)自我报告1份:申请人应根据对上海科技大学“立志成才、报国富民”办学理念的理解,独立完成一份自我报告(800字以内)。

(2)自我介绍视频:申请者可以从自己的学科专业、感兴趣的专业方向、未来计划、申请理由等方面进行自我介绍。持续时间应在3分钟以内。视频上传要求请参见报名系统。

(3)推荐信1封:申请人的班主任、任课老师、课外活动指导老师等描述该学生的特点及推荐理由(800字以内)。

(4)申请人的高中成绩单(需注明各科满分值,加盖学校公章,并由校长签字)。

(五)申请人所在省(市)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或证明材料。

(六)其他能够体现申请人自身特点的相关材料(申请人在学科专业知识、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突出表现的真实记录、获奖证书、荣誉称号等)综合质量档案材料等)。

说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瞒重要信息的,按照教育部和上海科技大学的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申请材料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者参加“校园开放日”时,需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备查。

六、“校园开放日”活动流程

1.材料审核

学校对所有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活动的考生名单。名单将于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开放查询。

2.综合面试

“校园开放日”将通过以综合面试为主的丰富多彩的活动,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3.时间地点

学校计划于2023年6月10日至20日分阶段举办“校园开放日”,最终时间安排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4.综合评价

学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校园开放日”的整体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表现优异的学生将获得“校园开放日”总分。

“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分为以下几类:

A类:20分;B类:15分;C类:10分。

5.结果公示

学校将考生名单及其“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报省(市)招生办(考试院)备案,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监督。

七、志愿填报

参加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并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的考生须在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预科申请栏填写,否则其“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无效。未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的考生(包括未报名参加“校园开放日”的考生)也可以填写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我校本科申请栏目(有特殊规定的省(市)除外)。

八、择优录取

凡报考上海科技大学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含教育部及所在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加分)必须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相应分数线由各省本科录取批次另行确定)。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以省(市)教育考试局公布的文件为准。

学校将考生在“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加后,与其他报考我校但未在“校园开放日”取得综合成绩的考生一起排名并将根据成绩录取。期末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规则为我校公布的《2023年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华夏中路393号行政中心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210

电话:4009209393

传真:021-20685226

咨询邮箱: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本科招生网站:

http://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学校主页:

http://www.shanghaitech.edu.cn十、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地址:上海市华夏中路393号行政中心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201210

邮箱:skdjw@shanghaitech.edu.cn

十一、说明

上海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相关政策及通知以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建议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上海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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